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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须知
发布时间:2020-06-23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蒋文亚

借阅须知

一、读者文明守则

1、凭本人有效借书证入馆,严禁借用他人借书证入馆。

2、讲文明讲礼貌,衣着整洁。凡穿背心、拖鞋等衣冠不整者,不得进馆。

3、注意环境卫生,保持室内整洁。严禁随地吐痰,乱丢纸屑、果皮等杂物。

4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在馆内奔跑、喧哗,不得在馆内吃东西。在馆内请轻声交谈,以免影响他人阅读。

5、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,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。

6、请勿抢占座位,维护良好的阅读秩序。

7、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,不得在书刊上标记、折页、撕毁,私藏偷窃书刊等。

二、图书借还规定

1、所借图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。若需继续使用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办理续借手续,可续借一次。

2、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,不能转借他人。

3、书证遗失后,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,还清所有图书后再补办书证。因遗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。

三、赔书处理规定

读者遗失书刊,可购买原文献(版本、ISBN或ISSN相同),如无法购买到原文献,借书人应按原书价2倍或以上进行赔偿。

四、读者违章行为处理

1、污损、损坏书刊的行为

1)读者必须爱护所借阅的书刊,在书刊上划线、圈点、批注、涂画、拆装或损坏条形码等行为,都要受到违章处理。

2)撕页、剪裁、重度污损等严重损坏书刊的行为,除按赔书处理规定进行赔偿外,还要写出书面检讨。

2、转借、冒名使用借书证处理

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,如发现转借、冒名使用他人借书证,除扣留借书证外,依情节对当事人双方作出相应处理。因转借、代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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